• 房产税沪深渝落地


  • 地方“两会”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,关于房地产调控讨论热烈,而具有风向标作用的一线城市,更是备受关注。

     

    扑朔迷离的上海房产税方案又有了新的进展,有媒体报道,上海市市长韩正在18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,作政府工作报告补充发言时透露,上海房产税以“超过一定人均面积的新购住房,按照一定比例征收”,但未就房产税征收方案做详细解释。

      据中国上海网消息,韩正表示,上海解决住房问题基本方针就是按照“三个为主”的原则,以居住为主,以市民为主,以普通商品房为主,实行“四位一体”的保障住房体系。住房问题是上海民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,坚持“三个为主”和“四位一体”必须坚定不移。

    韩正强调,上海将继续坚决、严格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。去年10月,市政府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若干意见,今年要进一步落实好包括限购、金融政策在内的各项措施。

      1月16日,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,住房问题不解决,上海人才优势将消失殆尽。“上海的企业也好,大学、科研院所也好,最大的发展困惑是人才;人才的困惑,对上海来说,最大的困惑就是住房。”

    虽然北京常务副市长吉林表态,北京市暂不试点房产税,但从关于北京“两会”的报道来看,调控也将继续从严。从北京市副市长陈刚的表述可见楼市调控的思路,他在1月16日表示,“房地产调控要给点时间,给点耐心。我们让房地产价格理性回归的决心不变,而且一定能做到。”

     

    另一个频频催生地王的一线城市深圳,也发出了探索开征房产税的信号。《深圳特区报》消息称,深圳市长许勤1月16日在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关于2011年工作安排时提到:探索开征房地产税。

      1月17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第八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”。

      业内有分析认为,这一修改可视作是为房产税改革作法理依据的铺垫,修改可以提升房产税的立法基点,方便人大通过,为整个税改做准备。

      18日,国务院会议上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,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。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,保障土地供应,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。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、运营、退出等管理制度。

      在中央方向明确,思路清晰的大背景之下,地方楼市调控仍将继续从紧,一季度可能在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房产税,意味着调控手段的升级。业内人士分析,2011年仍将是房地产调控年,原本的政策将常态化,短期内楼市仍将保持政策偏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