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房前先审核相关资料
律师说,在二手房买卖中,购房者需注意进行如下法律审查:首先,房屋产权证要看清。律师说,持假造的房产证件订立合同、收取房款的诈骗案不在少数。也有的人拿的是真房产证,但是房产证却是已经公告作废的。所以,在查看对方的房产证件时,要记住房主姓名、坐落位置、房产证号、面积等信息,最好是向对方要一份复印件,然后到房产局查一查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属实,查一查是否是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。
其次,如果这个房子是几人共有,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“同意出售声明”。根据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共有人未获其他共有人同意,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,其行为无效。大家在购买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时,应当审查一下,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。
第三,如果该房屋本来有人租住,还要取得此人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。
不要一次性付完房款
由于二手房是旧房,出卖前有可能是房主自己在住,有可能是租赁出去了,也有可能有其他不好立即交接的情况,还有可能在过户的时候缺少这样那样的手续。所以,在付款问题上,最好在订立合同时约定,订立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,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,办理完毕房产登记手续后付清余款。
买了房原房客仍可住
有些购房者认为:“我买了房子,租房子的人就得搬走。”实际上,如果房屋租赁期限不满,这种看法是不对的。因为原房主早已经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,对新房主仍然是有效的,除非你协商与承租人解除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