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公司获南京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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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近日,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批准,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南京市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。
    参加南京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评价活动,成为南京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要经过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测评,在地区和行业内要求企业经营效益显著,企业合同信用管理规范,合同履行率高,承担社会责任和信用度高,并获得相当等级的企业社会荣誉和商务诚信。经过综合信用评估,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高于平均分获得了此项殊荣。(办公室)